原标题:海外回流文物口岸难题 17%的税收门槛拦住了谁
从圆明园“十二兽首”到福建三明的肉身佛像,近年来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每次出现都会成为关注焦点。无论叹惋过去屈辱的历史,还是指责偷盗者的恶劣行径,最终的追问往往会指向同一个问题:这些文物如何归国?
“文物的回流代表了一个国家国力的强盛和对文化的重视。”中国文物学会理事赵榆对《了望东方周刊》说,“除了国家的追索和国外藏家的捐赠,目前市场交易是海外文物回流的重要途径。”
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统计,近20年来以拍卖形式回流中国的文物将近10万件。当然,与流失海外的文物数量相比,这个数字似乎显得微不足道。
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完全统计,在全世界47个国家、200多家博物馆中,中国文物的数量达到164万件。加之民间藏品,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可能超过1000万件。
“尽管近年来海外中国文物市场持续升温,刘益谦、王健林等中国企业家也纷纷前往海外‘夺宝’,但海外文物的回流之路其实并不顺畅。”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欧树英对《了望东方周刊》说。
2014年8月25日文化部和北京市政府《关于加快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(北京)建设发展的意见》中提出,“设立国家文化艺术口岸;在基地举办回流文物保税展示交易活动,进行回流文物保税交易试验”。
2015年6月30日,在北京天竺保税区的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,中国首个海外回流文物口岸交易市场正式成立。
17%门槛
“直到近20年,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内文物收藏的兴起,海外文物回流的形势才得以出现。”欧树英解释。
1992年,中国开放艺术品拍卖市场,流落异国的中国古董开始在中国进行拍卖。2002年修订的《文物保护法》则明文规定,允许私人收藏艺术品。
自海关进入中国的艺术品、文物不断增加,2007年国家税务部门第一次将艺术品、收藏品和古物列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,2012年又对税率作出调整。根据目前规定,超过100年的古物可以免关税,但要征收17%到岸价格的增值税。
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经济系主任徐晨,以权威税制专家的身份担任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顾问,参与文化产业进出口方面的关务制订。
他对本刊记者的解释是,基于现有税制原则,事实上中国整体的进口环节增值税都比较高。
增值税是目前中国最重要的税种,相比之下美国等国家则更依靠消费税制。后者在增值环节不征税,而是在销售环节一次性征税。中国的消费税则只对特定商品征收,如高档手表、小汽车等。
通常的增值税是以生产、批发、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。除了税率,其计算方式需要考虑销售额以及取得该商品、劳务时所支付的成本之间的差额。
但是进口增值税并不存在成本抵扣的部分,大河书画馆,也就是用“成交价格”加上进口关税等,直接乘以税率,即按“销售额”全额征收。不仅进口文物、艺术品面临这个问题,这种增值税计算方式也是进口商品的一般性适用原则。
其实增值税税率有从0到17%的多个档次,划分的原则大体是该商品与生产、生活的密切程度。文物、艺术品显然并非必需品。
另一个例子是,虽然同属文化产品,但自2007年9月15日起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由17%下调至13%。
“从全世界范围看,中国内地对于文物和艺术品的税收可以说是相当高的,而过高的税率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海外文物的回流。”欧树英说,为促进文化艺术品流入,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对文物和艺术品实施税收优惠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