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有生 书法创作总是讲技巧的,倘若技巧不及,那么一定显得粗鄙;太过又会华丽而小气。 古人早有文质彬彬一说,如果用来谈书法“文”,就是书法文采,这一定体现在书法技巧上;”质“,就是古朴的质地;而”彬彬“指配合谐调。那么要谐调,自然要讲究度。孔子所说的”质胜文则野,文胜质则史“,仍然指质胜过了文就显得粗野,文胜过了质就会浮华。 那么怎样才算恰如其分,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。今天看了一篇名为《陈传席谈今古书法家及书法》的文章,其中有这么两段文字: 学书一定要从隋以前学起,汉以前的书法都很朴厚,大篆、小篆,用笔都很沉稳,不像宋人书法那样,腾、挪、跳、跃、闪、避、顿、挫。汉书也是朴厚的,特别是西汉书,东汉书法更成熟,但我对东汉书法在赞扬之余还是有点意见,太讲技巧,蚕头燕尾,每下一笔,必回锋,逆笔方转或圆转,再回锋,方可向下运笔,而且一波三折,收笔前还要再用力按一下,再轻轻挑起,叫欲下先上,欲右先左,否则就出不了那个效果。这太麻烦,书法者,抒余之性情也,这就压抑性情了。 宋人书法,苏轼的字腾、挪、跳、跃,比较少一点,闪、避、顿、挫也不严重,所以有人说苏轼书法最好,但苏轼对书法的发展变化不如米芾大。米芾字毛病多,变化也大。他的毛病也是他的贡献,他的字如前所述,跳跃太过,因而显得很有活力,动多静少。这正如一个人庄严地坐在台上,基本不动,更不摇头晃脑,这就十分稳重,十分沉着,像个德高望重的大人物。而多动,时时腾、挪、跳、跃,左摇右晃的人就不庄重,就不像个稳重的大人物,当然可以像一个运动员或腿跑得快的服务生。前者如魏晋以前的书法,后者如宋人书法。所以,学宋人书法,气息不会高古。但宋人书法易学,写了易像,忽按忽提,忽转忽折,而且胆子越大越易学好。 这里陈传席先生显然认为书法,如果技巧太过就不够高古,很麻烦,很难直抒性情。 实某些技巧该不该用,我想应该从这么几个角度来看,一是视觉形象价值,二是审美艺术价值,三是风格特色价值,四是抒情内涵价值。倘若没有价值自然是技巧应用太过,甚至会给人花里胡哨很小气的感觉。生活中人们也会有这样的经验,一双鞋设计中技巧应用太过,一件衣服装饰点缀太过,一顶帽子花饰艺思太过,都给人轻浮、妖冶和不庄重的感受,还显得小里小气。但陈传席先生这里举得例子,有些恐怕不太妥帖,比如说蚕头燕尾是技巧太过了,显然一般读者怕接受不了这样的观点,因为这样的技巧不用岂不是就不会诞生隶书了,大河书画网,就不会产生这样的书体风格了!再比如行书有行书的书体风格,记得前几天拜访老同学杨熹时,他指着他的一幅书法作品,说其中的一个“光”字,那最后一笔写得不对,我一琢磨也是,那一笔像楷书一样起笔,岂不失去了线条的流动感和连贯感?这里的技巧应用自然是多余的。而技巧不及我们更是经常遇到,如不懂形成书法“势”的技巧而呆板,不懂收放的技巧而没有疏密的变化,等等,都会丧失书法的审美价值。 陈传席先生还谈到了蚕头燕尾技巧应用“太麻烦”,是啊,大道至简是不错,但繁简都要在一个度中,倘若因为追求简而失去美,我看繁些好,因为这样的简是粗鄙的简,是没有艺术价值追求的简,是糊里糊涂的简,当然这自然是一种苟简。这和语言道理一样,“词语多而无用是啰嗦,词语少而意不明是苟简”,比如李金斗的相声中,把包头子母扣厂简称为“包子”,开封刀具厂简称为“开刀”, 自控杀虫剂厂简称为“自杀”,上海吊车厂简称为“上吊”,这不就是苟简吗?庄子说“凫胫虽短,续之则悲;鹤胫虽长,断之则哀”,事实正是这样。我们不要蚕头燕尾,回到平动笔法的篆书,简是简了,但还有那种隶书的飞动大气的美吗?我想,以这样的观点看问题,永字八法的出现就是罪过,因为永字八法和前代书法的笔法比较起来不知要繁了多少,想想篆书的笔法技巧多简单,而永字八法网络资料称:
点为侧,侧锋峻落,铺毫行笔,势足收锋;横为勒,逆锋落纸,缓去急回,不可顺锋平过;直笔为努,不宜过直,太挺直则木僵无力,而须直中见曲势;钩为趯(tì),驻锋提笔,使力集于笔尖;仰横为策,起笔同直划,得力在划末;长撇为掠,起笔同直划,出锋稍肥,力要送到;短撇为啄,落笔左出,快而峻利;捺笔为磔(zhe),逆锋轻落,折锋铺毫缓行,收锋重在含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