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志发,1956年2月生,河南信阳市人。1974年参军,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1978年提为干部,在部队任空勤灶炊事员、军需给养股管理员,师政治部宣传科干事。1987年转业到河南原信阳地区检察院工作,先后任书记员、助检员、副科级干部、检察员。
现为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会员,中国书画家联谊会新文艺群体书画家工作委员会委员,《新文艺》编委会编委,江西人文书画院常务理事、特聘书法家,中国楹联书法研究会常务理事,中国书法名家新文艺群体书画联谊会理事。
自幼喜爱书法艺术,在部队当文书和师宣传干事期间,经常临摹曹全碑帖等,到地方后,对当代书法名家的书法更是情有独钟,早晚临摹。
用心表达隶书精神——记新文艺群体书法家汪志发
书者文化渊源博大,书法之源,上始于大秦,下传于今日,放眼当今世界,恐难有任何艺术能媲美书法,历经千年之久,书法艺术已在历史的长河中积淀下了众多的名碑与名帖,而这些由先贤名家所创作的碑帖,可谓皆是传统书艺的精髓和结晶,珍贵程度可想而知。汪志发便是一位苦心追随传统书艺的书法家,他牢牢地把握住了这根书法艺术的传承主线,在习书上常常临摹,并从中汲取丰富营养。自身书法以隶书为主,作品雄奇灵秀,颇具书卷之气与隶碑气质。
一个人的书法作品,和他自身的学养与个性有密切关系,这些都会影响其书法创作与风格。自幼喜爱书法的汪志发,历经五十余载的汗水浸润,书法以传承为主线,深师古法,经由磨砺,又自成路数。在学习书法的过程中,他不仅练就了身为一名书家所应具备的笔墨功力,更是提升了自身的文化修养,以书益修,以修作书,达到了身心与笔墨双修双成的清高境界,文人书法的格局鲜明,用这种格局为导向,打开了正确传承隶书精神的路径。
纵观其隶书书法,他以汉隶十碑为楷模,深涉曹全碑,作品笔力雄劲,刚柔相济,写和俊秀典雅。结构严谨平正,并非上下方整,左右齐平,而是险中涵平,酣中蕴畅。作隶书因为有师碑的原因,所以墨法难求。汪志发的隶书不但笔法到位,墨法也显闲雅,枯润并施,力求在方雄厚重的线条中表现出润泽饱满的墨意情趣,笔里有墨,墨里有笔,不失碑字的遒劲凝重,又有笔墨写成的丰神多姿,很灵活,有趣味。从他的作品中完全可以感受到积聚起许多笔墨功夫,一经执笔落墨,皆作气势如虹,把古雅与隽逸表现的相当透彻!
历朝历代的书法家,都是以书法寄托情怀,以书法畅达心境,汪志发显然也是如此。虽未能亲自观临创作之时,但从他的作品中可以感受到其书写时的洒脱与自然,笔端凝聚心神,落笔写韵意,这种艺术感染力带动起观赏的情绪流,观字知心,真实不虚。一步一脚印,一家一碑帖,汪志发临碑不辍,隶书已经走入意境,抒而写之,心手双畅!(《中国书画家报》执行总编徐丽媛点评)